我是拉马尔·奥多姆,当你听到这个名字时,脑海里可能会闪过两个截然不同的画面:一个是穿着紫金战袍在斯台普斯中心翱翔的"左手魔术师",另一个是躺在医院病床上与死神搏斗的瘾君子。今天,我想用自己的声音,带你们走进那段连我自己都不敢回看的疯狂岁月。
1999年选秀夜,快船队用四号签选中我的那一刻,我摸着胸前的Logo哭了。19岁的我根本不知道,NBA会把我塑造成什么样的人。第一个赛季场均16.6分7.8篮板,人们说我是下一个魔术师约翰逊——因为我总能用左手传出那些让解说员尖叫的no-look pass。但说实话,那时候我更享受的是每次训练后,球馆管理员老杰克偷偷塞给我的巧克力甜甜圈。
2004年转会湖人是我人生的转折点。记得第一次见到科比,他凌晨三点就在训练馆里投篮,汗水把木地板都浸透了。"拉马尔,想要戒指就得流够血。"这句话我记了十几年。2009年总决赛G5,当终场哨响我们击败魔术时,我跪在地上亲吻了那个该死的奥布莱恩杯。你能想象吗?一个在纽约皇后区长大的街头小子,现在被两万湖人球迷高呼"LO!LO!"
2011年那个该死的交易改变了一切。被湖人送到小牛就像被家人抛弃,我开始整夜失眠。起初只是吃几片队医开的止痛药,后来发展到要混着烈酒才能入睡。最疯狂的时候,我同时在六个夜店存着香槟,就为了证明"奥多姆还是那个大人物"。2013年,当我因为DUI第三次被捕时,镜子里的胖子连我自己都认不出来了。
2015年10月13日应该是我生命一天。在那个妓院的VIP房间里,我的鼻孔、嘴巴都在流血,心脏停了四次。但上帝给了我最残酷的仁慈——让我活着体会什么叫生不如死。插着呼吸机的那12天里,我总梦见2008年总决赛G4,那个我错失的绝杀上篮。现在才明白,真正的失败不是在赛场上丢球,而是亲手丢掉自己的人生。
现在每天清晨5点,我都会去社区球场投100个三分。膝盖疼得要命,但比起戒毒时的万蚁噬骨根本不算什么。去年在BIG3联赛,当我隔着防守者暴扣时,全场起立鼓掌的画面让我哭得像个孩子。知道吗?我现在最骄傲的不是两枚戒指,而是连续900天清醒。每次看到有球员陷入药物滥用,我都会主动打电话——就像当年禅师深夜敲开我家门那样。
如果回到1999年选秀夜,我想对那个戴着快船帽子的傻小子说:享受篮球带给你的纯粹快乐,但永远记得脱下球衣后你是个普通人。那些让你在更衣室偷偷吃下的药丸,那些用冠军戒指当借口灌下的酒精,终有一天会让你付出比输掉总决赛惨痛万倍的代价。现在的我开着卡车给洛杉矶贫民区送免费食物,这比任何总冠军游行都让我感到真实。
前几天路过斯台普斯中心(现在该叫加密网竞技场了),看到有个穿我21号球衣的小球迷。他妈妈惊讶地说"现在还有人记得奥多姆啊",我走过去拍拍他肩膀:"嘿小子,要签名吗?"签完名我补充了一句:"答应我,永远别碰那些该死的药片。"这大概就是上帝留我这条命的意义——用最惨痛的教训,阻止下一个奥多姆的出现。